| 法规监察科 |
| 2006-10-26 阅读: 出处: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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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监察科职责 根据国家和省制定的劳动和社会保险法规,起草、修订、清理市级劳动和社会保险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负责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的办复工作;制定劳动保障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指导和监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监督检查机构的工作;制定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服务咨询机构的管理规则;监督检查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依法行使劳动保障监督检查权;承办局机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事务,处理劳动和社会保险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承办劳动和社会保险涉外法律事务;负责普法工作,指导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咨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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