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力资源开发科 |
| 2006-10-26 阅读: 出处: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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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开发科职责 拟定全市城乡职业技能培训的规划和基本政策;根据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拟定实施办法;负责综合管理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核以及初级工、中级工的考核(鉴定)评审和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培训考核(鉴定)及呈报工作;拟定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拟定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表彰、奖励、竞赛的规则、政策、措施;综合管理全市技工学校及就业训练中心,拟定社会力量举办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负责全市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招生、师资队伍建设、教材建设规划和评估认定工作;拟定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的规划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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