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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技工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2008-03-26 阅读: 出处: 编辑: 

 

曲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曲靖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08年技工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曲劳社办发〔2008〕16号

各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有关技工学校:

2008年的技校招生工作即将开始,为进一步做好技校招生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一)技工学校是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造就技师、高级技师和各种技能人才的摇篮,对建设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有着重要的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职业技能教育在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延迟就业、缓减就业压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进社会和谐稳定中所起的作用日益明显。因此,要高度重视技校招生工作。

(二)各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加强对技校招生工作的领导,落实工作目标任务,完善目标考核内容,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确保技工学校生源的数量和质量。

(三)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把技校招生工作作为当地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要从贯彻中央、省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出发,积极支持、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和技工学校,认真做好宣传、服务工作,为技校招生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认真落实、搞好宣传

(一)召开一个会议。各县(市)区要召开技校招生工作会,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研究工作措施和办法,全面安排布置各项招生工作。

(二)设立报名点。要在乡镇或中学设立报名点,落实专人做好技校招生宣传、报名工作,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招生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劳动保障部门和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围绕技工学校招生工作宣传提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进行技校招生工作宣传。要公布技工学校招生简章,向社会广泛介绍技工学校概况,让学生和家长充分认识技工学校的办学宗旨、培养目标、专业设置及就业方向,了解当前技能人才培养情况,动员未能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初、高中毕业生报读技工学校。各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深入乡镇或中学进行招生宣传,了解宣传报名情况,帮助报名点做好招生宣传工作。有关技工学校开展的招生宣传工作,要在市技招办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并取得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和教育部门的支持配合。

三、报名建档、新生录取

    (一)报名建档

   技校招生不单独组织考试和体检,入学成绩参考中考分数,身体检查待新生入校后由学校组织进行。凡是要求报读技工学校的学生,招生期间均可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设立的报名点报名,也可直接到技工学校报名,领取并填写《云南省技工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填报志愿,建立档案。

    (二)新生录取

    新生录取由市技招办统一组织进行,市技招办凭招生学校与市技招办签定的《招生协议》为招生学校办理新生录取手续,录取时间从7月20日至9月10日止。技校招生不再办理“农转非”手续。

    (三)严格纪律

    招生工作期间,技工学校必须严格遵守省、市技校招生办公室关于技工学校招生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维护正常招生工作秩序,严禁出现有损技工学校形象的行为,对干扰全市正常招生秩序的技工学校,将停止在曲靖招生。

 

 

 

曲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曲靖市教育局

            二○○八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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